关于撤销(2006)浙温鹿证字
第029745号公证书的决定
(2007)浙温华证撤字第2号
经审查,我处因当事人魏晨敏的申请于二○○六年七月十三日为其出具(2006)浙温鹿证字第029745号亲属关系公证书,因当事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致使公证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撤销(2006)浙温鹿证字第029745号公证书。上述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无效。
浙江省温州市华东公证处
二○○七年八月九日
关于撤销(2006)浙温鹿证字
第031653号公证书的决定
(2007)浙温华证撤字第3号
经审查,我处因当事人魏晨敏的申请于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为其出具(2006)浙温鹿证字第031653号出生公证书,因当事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致使公证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撤销(2006)浙温鹿证字第031653号公证书。上述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无效。
浙江省温州市华东公证处
二○○七年八月九日
关于撤销(2007)浙温华证字
第000142号公证书的决定
(2007)浙温华证撤字第4号
经审查,我处因当事人魏晨敏的申请于二○○七年一月九日为其出具(2007)浙温华证字第000142号出生公证书,因当事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致使公证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撤销(2007)浙温华证字第000142号公证书。上述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无效。
浙江省温州市华东公证处
二○○七年八月九日
关于撤销(2007)浙温华证字
第000143号公证书的决定
(2007)浙温华证撤字第5号
经审查,我处因当事人魏晨敏的申请于二○○七年一月九日为其出具(2007)浙温华证字第000143号亲属关系公证书,因当事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致使公证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撤销(2007)浙温华证字第000143号公证书。上述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无效。
浙江省温州市华东公证处
二○○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