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文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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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供如下材料:
1、债权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供能证明其法人身份的证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理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工作证等;公民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工作证等。
2、申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3、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
4、能证明债务人未按该债权文书履行义务的有关材料:如在债权文书规定的期限内未收到债务人应给付的物品或货币的证明。
5、如果是双务债权文书,如经济合同,申请人还需提供自己已按该债权文书要求履行能负义务的证明材料。
6、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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